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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鹰潭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 2013年05月15日    【收藏】【打印】【关闭

                  鹰府办字〔2013〕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鹰潭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家林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志兵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略英  市统计局局长
      黄 忠  市发改委主任
      吴文戈  市财政局局长
       宋继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钱吉庆  市编办副主任      
      舒忠东  市监察局副局长     
      吴德昌  市工信委副主任     
      熊新乐  市国资委副主任
      黄正清  市民政局副局长
      高坝根  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张逸云  市商务局副局长
      周建水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彭勇辉  市房管局副调研员
      郑卫国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刘文致  市旅游局副局长
      何肇龙  市国税局总会计师     
      周庆华  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芝云  市工商局副局长     
      程志平  市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陈律旺  人民银行鹰潭中心支行副行长  
      余东义  鹰潭银监局纪委书记    
      应建敏  国家统计局鹰潭调查队副队长  
      刘林根  市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刘林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

                 鹰潭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鹰潭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负责相关事项的协调配合。
   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和有关服务业方面的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
   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
   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编办负责和协调。
   涉及各级政府及其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事项,由市监察局负责和协调处理。
   涉及工业和信息化方面的事项,由市工信委负责和协调。
   涉及国有大中型企业方面的事项,由市国资委负责和协调。
   涉及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民政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普查区区域划分的事项,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方面的事项,由市商务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文化产业方面的事项,由市文广新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建筑业方面的事项,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房地产开发方面的事项,由市房管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市工商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市质监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旅行社和旅游等方面的事项,由市旅游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银行、证券、保险方面的事项,由人民银行鹰潭中心支行、市银监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小微企业统计方面的事项,由国家统计局鹰潭调查队负责和协调。
   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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