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实施《月湖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中期监测评估年,月湖区妇女儿童事业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重视下,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统筹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妇女儿童规划》监测中期完成情况
五年来,我区对《规划》中涉及的经济与人口、卫生保健、教育、就业与社会保障、妇女参政议政、保护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生存环境和社会福利等七大领域共106个定量指标实施了统计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全区经济发展情况。
2015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107亿元,同比增长10.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9356元(现价)。全区实现财政总收入117237万元,同比增长9.9%,地方财政收入96271万元,同比增长11.7%,税收收入101929万元,同比增长0.6%,税收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下降8.1个百分点。全区财政支出99246万元,同比增长17.7%,其中,医疗卫生支出8803万元,增长7.4%;科学技术支出2009万元,增长18.5%;教育支出11961万元,增长2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826万元,增长32.2%。
2015年年末,全区户籍总人口为18.06万人,其中女性8.79万人,占户籍人口的48.7%;全区0-4岁人口约0.99万人,其中女性0.47万元,占比约为47.8%。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566元,同比增长9.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82元,同比增长9.1%。
(二)全区妇儿规划工作监测情况
1、妇女儿童保健水平得到改善。
五年来,我区住院分娩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及非住院分娩中消毒接生率保持100%;孕产妇死亡数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五年来始终保持0记录;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卡介苗接种率、脊灰疫苗接种率、白百破三联制剂接种率、麻疹疫苗接种率及乙肝疫苗接种率分别达到99.88%、99.92%、99.92%、99.92%、99.91%、99.91%,水平相对稳定。2015年,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及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分别达到93.80%,93.80%、85.50%、91.65%;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分别为0.91%、1.10%、0.46%,相对2010年降幅明显。
2、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全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基础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基本满足了妇女儿童教育的需要。一是学前教育稳步发展。2015年,我区在园幼儿数6726人,增长0.2%,其中女童2959人,增长5.8%。二是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攀升。2015年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小学六年巩固率分别为100%、104.37%,小学学生辍学率为0,初中学生毛入学率达118.38%,其中女生117.85%;初中三年巩固率为103.06%,其中女生102.1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0%,其中女生100%,义务教育中的性别差异基本消除。三是残障儿童特殊教育开展有序。普通中小学残疾儿童在校学生数共22人,其中女生4人。
3、妇女干部社会地位有所提升
2015年全区人大代表149人,其中妇女代表35人,占23.5%;政协委员139人,其中妇女委员46人,占33.1%;全区公务员共450人,其中女性150人,占33.3%;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13%,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89%。县、乡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五年均达到100%。由此看出,妇女参政议政得到了全区各级党组织的重视,各级加大了对妇女干部的选拨、培养和使用的工作力度,保障了妇女的各项政治权利,提高了妇女干部的社会地位和参政议政能力。
4、妇女的经济利益与劳动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一是妇女就业有所改善。五年来,我区社会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47.5%、47.6%、47.2%、47.3%和47.4%;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34.9%、34.2%、35.0%、40.1%和43.6%。随着女性在企业的受聘比例增加,妇女享有与男性同等经济利益的权益得到了确保。二是妇女权益得到维护。五年来,我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从3450人增至5840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从1800人增至3110人,女性占比从52.2%提高到53.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从4290人增至4880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从2460人增至2920人,女性占比从57.3%提高到59.8%;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从1330人降至1180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从580人增至650人,女性占比从43.6%提高到55.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从16600人降至11580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从7760人降至6280人,女性占比从46.7%提高到54.2%。随着社会保险业的加强,参保人数增加,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的维护。
5、维法护纪保障妇女儿童人身权利
2015年我区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司法管理和法律监督,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破获强奸案数6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数3起。
6、妇女儿童生活发展环境得到改善
五年来,我区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网络覆盖率维持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为84.7%、85.2%、89.5%、90.0%、90.0%;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分别为64.8%、65.2%、67.3%、68.2%、68.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分别为68.1%、69.4%、73.4%、74.5%、74.9%。城乡居民生存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连续5年的监测结果表明:我区的妇女儿童事业正沿着“两个规划”提出的目标健康发展,但存在的问题亦不可忽视,少数指标还有一定程度的落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新《婚姻法》出台,婚检工作由以前的必须检查改为自愿检查,尽管我区实施免费婚检政策,但许多结婚对象因为各种原因不愿婚检,使得我区的婚检工作始终不能顺利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率更是持续低位徘徊。
(二)妇女参政意识不强,参政议政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尤其有些农村,重男轻女的封建观念还依然存在,工作中对女性不够信任,选举中对女性不够重视,导致女性干部极少,有些村委会更是除了妇女委员没有女性干部。
(三)部分监测指标缺乏数据支持,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部门数据统计口径波动较大,数据漏报、错报现象时有发生,数据的偏差不仅严重影响监测评估的效果,而且直接影响政府对全区妇儿事业发展的科学决策。
三、对策与建议
(一)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妇儿工委编制与经费足额到位,保证妇儿工委日常工作能正常开展。
(二)加强宣传,增加投入,积极探索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的方式和途径,加强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
(三)努力挖掘业务能力强、有领导才能的妇女干部。
(四)加强治安管理,维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关爱妇女儿童身心健康。
(五)加强对统计人员(包括部门)的业务培训与指导,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与素质,确保统计人员的基本稳定,保证将数据统计工作细化到各部门工作之中,确保各项指标有数据支撑。